根据《洛宁县2022年乡镇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分配原则,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等情况,经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选岗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岗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3月30日上午9:00。 地点:洛宁县会议中心一楼(人大院内)。 二、注意事项 1.由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选岗;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参加选岗的,务必持本人亲笔委托书及相关证件由被委托人代替选岗;无故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近期有市外旅居史的,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报告。 洛宁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