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虞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1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0名(限男性)。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期间出生),目前在虞城县农村和社区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户籍要求:商丘市户籍(含各区、县)均可报名;
6.身高170cm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的,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于2024年7月23日在“虞城人社”和“平安虞城”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虞城县人事考试中心(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1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填写完整且含照片的《虞城县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报名表》(附件)、4张近期同版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
4、相关要求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1:1.5即可开考,形不成差额核减招聘计划。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
3、进入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的,依照笔试成绩按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1.2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
3、考察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未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相关手续。
公示合格后,放弃入职的,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合格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试用,岗前培训和试用合格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用工单位委托第三方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服务期限2年(期满可续签,每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福利和保险金待遇。每月工资为2000元,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二)聘用人员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网上公告,请及时查看“虞城人社”和“平安虞城”微信公众号,招聘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虞城县治安联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70-4190131
虞城县治安联防队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附件:虞城县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