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国土资源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位于郑东新区,为全供事业编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国土资源类、地质矿产类高等技能型人才。
学院开设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环境艺术设计等29个专业,其中特色专业涵盖了国土资源和地质矿产行业以及城建、交通、水利、IT、汽车等行业领域,办学与行业特色鲜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需有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及认证书须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取得;
6.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应聘辅导员及思政专业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招聘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尚在定向培养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agmc.edu.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40进入“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时至2024年8月23日18时。
每人均限报我校1个岗位,且招聘全过程不可更改。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条件要求。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将于网报审查公示期满后,通过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由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教师岗位,一类是教辅与辅导员岗位。
专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心理学、教学方法导论及时事政治。教辅与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心理学、行政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根据比例,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其他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则核减该招聘岗位并进行公示。
报名硕士岗位的人员中若有博士研究生,仍按照硕士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进行笔试。
2.面试(试讲与答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该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由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具体为板书10分、教学环节与方法30分、教学仪表20分、语言表达10分、综合考察3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自动核减该招聘岗位,现场停止该岗位的面试工作。若相关岗位有2人以上(含2人)到场,面试照常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7分钟,答辩为3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因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考察。学校依据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程序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省厅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时,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上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满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报考硕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均参照硕士研究生岗位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河南地矿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硕士)一览表
咨询电话:0371 - 56189099、56189009(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 - 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 - 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 - 56189066(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
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1
|
地质工程(钻掘工程方向)
|
专职教师
|
1
|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本硕专业一致
|
2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专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专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5
|
机械
|
专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6
|
机械工程
|
专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7
|
国际商务
|
专职教师
|
1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兼职工学交替辅导员
|
8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专职教师
|
1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篮球方向
|
9
|
音乐或舞蹈
|
教辅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0
|
土木工程
|
教辅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1
|
会计学
|
教辅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2
|
教育学
|
教辅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3
|
法律
|
教辅岗位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4
|
专业不限
|
辅导员
|
4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合计
|
1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