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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人|2024年下半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全面完成保居民就业的目标任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要求,结合各乡镇(办事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本次全区各单位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155名。报考者可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放《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至少一次的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就业创业服务,并使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予以记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有参与、组织集体上访,闹访、非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完成后,由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各用人单位招聘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新港办事处 星港路6号新港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87080038
郑港办事处 郑港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102办公室(邻合中心慈航路店) 86198218
滨河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 60870010
银河办事处 银河办事处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所(舜英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向东50米) 61318558
张庄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 13592536009
三官庙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园博园第五安置区八号地) 68213521
龙港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和谐大道与府前街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 63681082
八岗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梁张路张堂村) 62246963
清河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 56856763
龙王办事处 龙王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滨河东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0371—69652610
明港办事处 明港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航空港区工业九路与双鹤一街交叉口往西120米) 0371-65255810
冯堂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 56561815
八千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 62422008
岗李乡 便民服务中心 63489001
大马乡 大马乡便民服务中心(大马乡政府院内) 67005609
大营镇 便民服务中心 27360009
洧川镇 洧川镇便民服务中心(洧川镇东街双语小学南邻,敬老院对面) 27266869
组织人事部 郑州航空港区星港路和金港大道交叉口 劳动监察协管员: 86556908 劳动仲裁调解员: 86191809
政法委 郑州航空港区星港路和金港大道交叉口社区矫正中心 86190987
教卫体局 中原人力资源产业园8楼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86568996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携带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1份(附件1),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1份(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1份(附件3);

(2)报名时,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审核,未达到招聘基本条件的,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应聘者,不予报名;

(3)参加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随时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到本人导致不能按时参加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未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招聘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不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公益性岗位现行岗位补贴为21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各用人单位自行制定标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个人承担的费用从个人工资扣除。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1-86552325

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2.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

3.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