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报考A04岗位的李明娟因身体原因未进行外科检查,暂缓聘用,待完成体检并合格后,再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11月4日。
监督电话:0373-755303
附件:
拟聘用人员名单.doc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