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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武陟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常态化回武选调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武陟县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本土人才回调绿色通道,为武陟郑焦一体化首位节点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武陟县实际,实施武陟籍在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常态化回武选调工作。 

一、实施范围 

1、在河南省范围内县外工作的武陟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武陟籍人员(含非武陟籍的武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河南省范围内工作的县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河南省范围内工作的非武陟籍但有意来武陟发展的公务员,急需紧缺的专业和中级职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实施原则 

实行全年度常态化回调,随时接收回调人员登记。按照专业匹配、服从调剂、任职回避的原则,人员调动在同一级别、同一编制类型内进行,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编制限额和岗位情况进行安排。满编、超编、无岗单位不予安排。 
 
三、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流动相关政策法规。进入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登记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在省、市登记备案。 

3、回调人员原入编第一渠道必须是公开招录(聘)或政策性安置,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有最低服务期限的需服务期满)。 

4、回调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教育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不予回调。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回武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按“随时申报、随时接收”原则提交申请。由本人填写《武陟县在外工作人员回调登记表》,并持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回调关系人户口簿、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等相关资料(焦作市以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到县有关部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教育系统拟调人员到县教体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卫生系统拟调人员到县卫健委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到县委编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2、办理手续。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人员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确定安置意见和办理手续相关工作。 

3、回调人员在武陟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 

4、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教育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391-7284728 

卫生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391-7298791 

其他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391-7277708 

附件:武陟县在外工作人员回调登记表.doc 



中共武陟县委组织部                中共武陟县委编办   



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